私募股权投资多宝体育- 多宝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 DUOBAO SPORTS
2025-09-15多宝体育,多宝体育官网,多宝体育平台登录,多宝体育下载,多宝体育网页,多宝体育app,多宝体育试玩,多宝体育入口,多宝体育注册网址,多宝体育登录,多宝体育靠谱吗,多宝官网,多宝网址,多宝真人,多宝电竞
二是信托公司可以作为资金募集人。自信托公司重新登记以来,各信托公司不断推出各类信托投资产品,每年资金融通的数额均为数百亿元,参与投资的客户数量不断增加,这为信托公司开发新业务奠定了一定的客户和资金基础。同时,近些年来对接信托计划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断涌现,通过信托计划的方式银行理财产品在收益水平、产品结构等方面不断变化,一方面满足了银行客户的多样化投资需求,另一方面信托公司也由此积累了资金汇集的渠道。信托通过与银行理财产品对接能够合法募集公众资金,降低管理成本,增加资金规模。银行资金也由此能够有更加宽泛的运用途径。
由于PE通常设置有较长的封闭期,信托期限较长。因此,信托公司若能发行一定规模的PE信托,那么公司在较长时期内就具备了稳定收益。与现有信托产品相比,PE是中长期投资;私募股权投资(PE)由于期限长、通常设置有封闭期,具有类似封闭式基金的特点,可以为信托公司带来长期的稳定回报,可以避免资本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如50亿元规模,每年仅信托费收入(2%)就达1亿,更不用说成立时的认购费、业绩提成。因此,大力拓展PE业务,是信托公司规模化发展和持续平稳运行的需要。
通过券商选择具备成为细分行业领先者潜力的、在一二年内可达到上市条件的公司,一方面借助券商所掌握的资源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可以缩短投资回收周期;另一方面在信托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信托的初期,有利于风险管控,为信托公司渐进式进入股权投资市场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进入风险更大、技术含量更高、收益更高的企业股权市场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而信托公司作为股权投资市场的先行者,必将通过对自身品牌的塑造更多地赢得市场,抢占先机。
相较于创业投资,成长期企业最大的特点是已形成一定的业务模式,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和市场份额,有成型的商业模式。此类投资标的已能产生现金收入,投资标的的分红用以补偿投资的资金成本,并提供现金收入支付投资人。在这一类业务中,退出机制的设置将成为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目前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机制包括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购并以及资本结构重组三类。其中,售出或并购的退出方式在投资之前确认的不确定性较大;资本结构重组主要指的是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使投资标的再借款或增资扩股并向公司股东分配特别分红来重新组织资本结构。通过投资标的再借款,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可以将受资公司的股权债务比例调整甚至超过最初进入时的水平,这样可以债务代换股权而把现金分给股东。资本结构重组能够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现一部分股权而由此实现一种退出,但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样会保留一部分股权,所以此类退出方法只不过是部分退出。由此,公开发行上市成为目前状态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退出最优选择。从这个角度考虑,目前信托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及资金募集人参与私募股权投资时,选择与券商合作开发成长期pre-IPO企业投资项目是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较好的切入点。以往对券商(投行)参与股权投资的最主要的批评是利益冲突,也就是说在一个交易(如上市、并购等)中如果投资银行既是投资人又是公司的承销商或财务顾问,可能会由于角色的双重性而引发利益上的冲突,导致公司在完成其中一个角色的时候会影响完成另一个角色的判断。而信托的介入为交易增加了第三方制衡,通过信托的信息披露等制度设计使得这种潜在的利益冲突能够真实、准确地进行披露。通过引入信托,对利益冲突的规避不再完全依赖于当事方的自律,而是更多地依靠制度性的体系防范和潜在利益受损方的风险自担,进而提升了整体的交易效率。
一是信托公司可以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信托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国际上是被普遍运用的。在国内,2007年3月1日新“两规”生效后,对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的运用方式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信托资金应以债权、股权和物权等方式运用,由于债权管理方式处于限制状态,物权管理方式目前缺乏相关配套政策,股权管理方式就自然成为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拓展的新方向。在我国,以信托计划的形式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了具有制度和保障之外,还具有提高资金安全性、免于双重征税、投资人退出灵活等优势。
按照投资阶段,广义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大致可分为创业投资和成长期企业投资两类。其中创业投资类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的开展需要投资方与技术提供者一同进行经营管理,投资方甚至在经营管理中起到主导作用。如果信托公司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以目前信托公司的人员、资源配备情况来看,创业投资并不是一种经济的发展模式;如果由投资管理人代为进行经营管理,信托公司仍需承担尽职调查的责任;此外,由于创业投资的投资标的处于企业发展的早期,企业未来的发展及盈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针对单一项目以信托方式募集资金参与投资,投资人面临较大的风险,信托发行业存在较大难度。
PE看一个行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主要看这个企业在所在的领域和市场是否处于产业发展S曲线的高速发展期。如果是太早,则整个行业还没有起来,风险太高;如果处于后期,市场没有成长性,企业价值不会快速发展。前瞻性的企业信息,如市场趋势和发展策略,技术、产品以及人事管理、组织运作的非财务信息,决定了所投资企业未来的成长性,因而也决定了企业股权的价值。对PE来说,挑选出管理好、成长性高和拥有值得信赖的管理团队的投资对象十分关键。PE投资者只有对投资对象产业知识非常熟悉,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日本在2000年通过立法允许对冲基金开展业务。面对近五年来国内对冲基金的迅速增长,引起了日本监管当局的忧虑,因为它们大多不受现有监管的约束,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为此金融服务厅(FSA)在2005年专门组织了针对对冲基金的调查,以掌握对冲基金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并着手建立对冲基金监管机制。此次调查中,日本监管当局对对冲基金的定义是:那些通过公募和私募形式发行的,(1)运用资金杠杆,(2)采用对冲投资策略(包括对冲基金组合基金),(3)收取业绩报酬(performance fee)的基金。
从目前信托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的方式看,基本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信托公司自己直接担当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人的角色,进入股权市场;二是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人合作,作为融资平台,并承担资金募集人的职责。前一种模式对信托公司自身的资源积累、人员配备有较高的要求,进而对私募股权投资信托所涉及的行业也有所限制。后一种模式中,信托公司所充当的主要是制度安排的角色,与信托公司在和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中的角别不大。在业务的开展中,信托公司充当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融资平台。笔者认为,在信托公司进入股权投资市场的初级阶段,这种模式的运用不能全盘否认。通过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分享产业投资所带来的高回报,一方面可以增强信托公司发展中的资金实力,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在合作的过程中吸引人才、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和管理能力。在这种模式下,投资标的和交易对手的选择至关重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会涉及投资人、资金募集人、投资管理人、基金本身、投资标的几方。在这条产业链上,最前端的是资金的需求方也就是受资企业,依次向上的是投资基金及资金来源方投资人,在这一过程中还有两个重要的中介机构--投资管理人和资金募集人。而信托公司可以在这条产业链上以多重角色出现。一是信托公司可以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二是信托公司可以作为资金募集人。三是信托公司还可以作为投资管理人。总之,信托公司在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中的优势是一种制度安排和资源整合的作用。